(一) 注册捐赠器官
本省每年都有数百人等待器官移植,须然部分病人在轮候期间死亡,但亦有许多成功移植的例子。 在过去 50 年本省成功进行 8000 多宗移植手术。 移植手术最大的限制是缺乏适当捐献的器官。 一个捐赠者可以拯救和帮助 8 个病人延续生命。 若果捐赠者在死亡时器官没有受到损毁,心脏、肺、肾、肝和胰脏都可以捐出移植;但低于 1% 的民众在死亡时可以维持完整适合移植的器官,例如因为严重脑部创伤而死亡,而身体其他部位没有损毁。 医生和医护人员必须尽力维持病人的生命和健康,直至死亡无法避免。 在提取器官前必须由两位不涉及移植安排的医生确定捐赠者已经死亡。
任何人都可以注册成为器官捐赠者,只有在确定死亡后才会提取器官,届时亦必须得到至亲或授权人的同意才可以进行。 注册的程序并不繁复,只需要上网到 BC 器官捐赠登记处 BC Transplant,填写 BC
医疗咭号码、姓名、出生日期、和地址。 捐赠者必须 19 岁或以上,否则必须父母连署同意。 注册后必须将意愿告知近亲、监护或授权人。 本省的志愿捐赠者通常是需要倚赖呼吸机器维生,没有复原希望,频临死亡的病人。 在确定死亡后才会启动捐赠程序。
(二) 活体肾脏捐赠
肾脏功能衰竭的人士,必须接受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才能够维持生命。 透析治疗通常可以持续 5 至 10 年,但会增加感染和心脏血管疾病的风险。 肾脏移植是最佳的治疗方法;因为不用再耗时定期洗肾。成功的肾脏移植可以让病人回复近于正常的生活,更容易外出工作旅游,和较宽松的饮食限制,病人的体能和精神在移植后都会显著改善。
等待适当捐赠者在死亡后捐出肾脏的时间非常漫长,本省大部分的肾脏移植都是经由活体器官捐赠;因为只需要保留一个肾脏就可以维持身体运作。 活体肾脏捐赠通常来自至亲,或非常有爱心的捐赠者。加拿大严禁售卖身体器官。 彼此有血缘关系,排斥的机会较低,但近年抗排斥的药物已经有改进。 志愿活体捐赠者年岁要在 16 至 70 岁,大部分省份需要在 19 岁以上。 捐赠者必须健康良好、没有严重的疾病,例如高血压、糖尿病、肾病、心脏病、癌病、肝炎和其他血液感染。
捐赠活体器官前要通过详细的评估,确定捐赠者的健康状况,和领受者是否适合接受捐赠的器官;包括血型和身体组织的配合,进一步的相容性和排斥测试;与及双方的心理评估。
(三) 肺移植
肺移植是将已故捐赠者仍然保留健康的肺取代病人患病和衰竭的肺。 通常适用于晚期慢性阻塞性肺病、特发性肺纤维化、囊性纤维化、肺气肿、肺动脉高压,与及其他末期肺病。 肺移植在特别情况下亦有用于治疗肺癌。 在移植前病人须然接受适当治疗,但肺功能仍然不断衰竭,影响生活和危害生命。 等候移植的病人必须要排除其他的功能障碍和没有影响移植的健康问题。 患有末期肺病的人士许多都有咳嗽和呼吸紧促的症状,换肺后就可以回复呼吸畅顺。
进行移植手术前领受者需要接受详细的筛检和评估。 确定没有严重的肺部或其他感染,例如 HIV 或肝炎症状、恶性肿瘤、心脏血管疾病、胸骨或脊椎畸形、吸烟或酗酒的陋习,与及不稳定的心理和精神状况。 选择捐赠的肺需要考虑肺的体积能否配合,相同的血型、健康和较年轻的捐赠肺会比较耐用。
肺移植后最大的问题是要压抑领受者的排斥反应,通常要终生服用免疫抑制剂;并且要长期跟进预防微生物感染,和监察移植后肺部的运作功能。 以往的数据,肺移植后在 5 年内大部分都可以保持运作功能,10 年后存活率约为 30%,但近年已有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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