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8日星期一

捐贈和移植器官 Organ Donation & Transplant (繁体)

2019/07/01

() 註冊捐贈器官

本省每年都有數百人等待器官移植,须然部份病人在輪候期間死亡,但亦有許多成功移植的例子。 在過去 50 年本省成功進行 8000 多宗移植手術。 移植手術最大的限制是缺乏適當捐獻的器官。 一個捐贈者可以拯救和幫助 8 個病人延續生命。 若果捐贈者在死亡時器官沒有受到損毀,心臟、肺、腎、肝和胰臟都可以捐出移植;但低於 1% 的民眾在死亡時可以維持完整適合移植的器官,例如因為嚴重部創傷而死亡,而身體其他部位沒有損毀。 醫生和醫護人員必須儘力維持病人的生命和健康,直至死亡無法避免。 在提取器官前必須由兩位不涉及移植安排的醫生確定捐贈者已經死亡。

任何人都可以註冊成為器官捐贈者,只有在確定死亡後才會提取器官,屆時亦必須得到至親或授權的同意才可以進行。 註冊的程序並不繁複,只需要上網到 BC 器官捐贈登記處 BC Transplant,填寫 BC  醫療咭號碼、姓名、出生日期、和地址。 捐贈者必須 19 歲或以上,否則必須父母連署同意。 註冊後必須將意願告知近親、監護授權人。 本省的志願捐贈者通常是需要倚賴呼吸機器維生,沒有復原希望,頻臨死亡的病人。 在確定死亡後才會啟動捐贈程序。

() 活體腎臟捐贈

腎臟功能衰竭的人士,必須接受透析治療,或腎臟移植才能夠維持生命。 透析治療通常可以持 5 10 年,但會增加感染和心臟血管疾病的風險。 腎臟移植是最佳的治療方法;因為不用再耗時定期洗腎。成功的腎臟移植可以讓病人回復近於正常的生活,更容易外出工作旅遊,和較寬鬆的飲食限制,病人的體能和精神在移植後都會顯著改善。

等待適當捐贈者在死亡後捐出腎臟的時間非常漫長,本省大部份的腎臟移植都是經由活體器官捐贈;因為只需要保留一個腎臟就可以維持身體運作。 活體腎臟捐贈通常來自至親,或非常有愛心捐贈者。加拿大嚴禁售賣身體器官。 彼此血緣關係,排斥的機會較低,但近年抗排斥的藥物已經有改進。 志願活體捐贈者年歲要在 16 70 歲,大部份省份需要在 19 歲以上。 捐贈者必須健康良好、沒有嚴重的疾病,例如高血壓、糖尿病、腎病、心臟病、癌病、肝炎和其他血液感染。

捐贈活體器官前要通過詳細的評估,確定捐贈者的健康狀況,和領受者是否適合接受捐贈的器官;包括血型和身體組織的配合,進一步的相容性和排斥測試;與及雙方的心理評估。

() 肺移植

肺移植是將已故捐贈者仍保留健康的肺取代病人患病和衰竭的肺。 通常適用於晚期慢性阻塞性肺病、特發性肺纖維化、囊性纖維化、肺氣腫、肺動脈高壓,與及其他末期肺病。 肺移植在特別情況下亦有用於治療肺癌。 在移植前病人須然接受適當治療,但肺功能仍然不斷衰竭,影響生活和危害生命。 等候移植的病人必須要排除其他的功能障礙和沒有影響移植的健康問題。 患有末期肺病的人士許多都有咳嗽和呼吸緊促的症狀,換肺後就可以回復呼吸暢順。

進行移植手術前領受者需要接受詳細的篩檢評估。 確定沒有嚴重的肺部或其他感染,例如 HIV 或肝炎症狀、惡性腫瘤、心臟血管疾病、胸骨或脊椎畸形、吸煙或酗酒的陋習,與及不穩定的心理和精神狀況。 選擇捐贈的肺需要考慮肺的體積能否配合,相同的血型、健康和較年輕的捐贈肺會比較耐用。

肺移植後最大的問題是要壓抑領受者的排斥反應,通常要終生服用免疫抑制劑;並且要長期跟進預防微生物感染,和監察移植後肺部的運作功能。 以往的數據,肺移植後在 5 年內大部份可以保持運作功能,10 存活率約為 30%,但近年已有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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