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作環境內受到滋擾的定義
在亞洲、北美洲和歐洲,在辦公場所內出現的欺凌,騷擾和暴力行為經常受到社會關注。 若果員工在工作環境之內受到言詞或粗暴行為的侵犯和騷擾,身心健康和個人安全都會備受影響。 工作間的主管有責任處理暴力和騷擾事故;但真正能夠採取合乎標準的作業程序來處理事故的例子卻低於
10%;而且經常出現藐視不顧、拖延耽擱、或矯枉過正的流弊。 員工難以承受心理壓力,可能導致情緒抑鬱,或需要請長期病假逃避壓力。
工作環境內滋擾的定義是在理當知道後果的情況下,作出令人反感的不當行為,包括貶低、輕視、侮辱、令人尷尬、恐嚇或威脅的行動或言詞。
並且包括侵犯人權,例如針對種族、膚色、宗教、性別、性取向、婚姻和家庭狀況、殘疾和曾經有犯罪紀錄作出挑釁。 工作間的滋擾通常是持續一段時間的重覆事故,但亦可以是一次嚴重的侵犯,對受害者做成持久的傷害。
工作環境的定義除卻固定的工作地點以外,更引伸至與工作相關的旅程、僱主安排的會議或學習培訓活動、甚至僱主或工作單位贊助的消閒和娛樂節目。 在與工作相關的時間之內,每一個員工都需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二) 工作期間滋擾的實例
工作環境內的滋擾行為可能有許多灰色地帶,但比較明確的例子如下:阻止員工表達或辯白、高聲斥喝、恐嚇、打斷說話或禁止員工向別人申訴。
性方面的挑逗、加上恐嚇或承諾。 粗魯、貶低和侮辱的言詞或姿態。 散播謠言、嘲笑、羞辱、詆毀或對員工的私生活作出批判。 強迫員工做低下的工作、故意安排和導致任務失敗、或改名字取笑、
孤立和忽視員工。 取笑員工的信仰、價值觀、政治或宗教選擇、攻擊其他弱點、與及其他的歧視。 實際的例子例如模仿員工講英語的口音、取笑員工的英文程度。 在上下班途中出現,言詞不善,意圖不軌。 一個不太熟悉的人,以誘感的口吻評頭品足,例如說 [你今天很性感]。
但若果是一位好同事認為你的衣著時髦漂亮,而沒有引起反感或不安,則屬於善意的讚賞。
工作期間的矛盾和衝突,員工之間的爭執並不屬於滋擾;但如果不能夠協調和安撫,可能釀成相互之間的滋擾。
煩重的工作、削減職位或工作時間,須然構成壓力,但亦不屬於滋擾。 偶然無心說一句粗話、或發脾氣亦只屬於工作態度上的紕漏。 管理階層如果能夠專業無私地分配工作、督導員工、評估員工的工作表現和能力,亦不會構成滋擾,最重要是公平和合理。
(三) 如何應付工作環境內地滋擾
許多新移民在工作期間受到滋擾,但因為語言的障礙,投訴無門。 BC 僱用標準署希望員工和僱主能夠自行解決問題,但若果雙方未能達成協議則可以幫助解決。 如果能夠找到朋友翻譯,或法律援助,可以採用書面投訴的方法。
如果在工作期間受到滋擾,留心觀察滋擾者的言行是否會令到自己感覺不安、和同樣的行為是否重覆出現、針對自己或其他人。 瞭解滋擾的定義和自己的權益。 如果感覺恐慌,找一個可靠和能夠理解情況的朋友或同事支持。 清楚記錄被滋擾的時間、地點、滋擾的行為和言詞、最好能夠找到證人。 清楚向滋擾者說明不能夠接受他的行為或言詞。 如果說明立場仍然沒有結果,可以寫一封信或電郵,清楚列出滋擾者的不當言行、自己將會採取的行動,但不要渲染誇張或提及個人感受。
決定舉報滋擾者必須在事故發生之後 12 個月內進行。 先向自己的上司或滋擾者的上司申訴,希望他們能夠正視和處理問題。
如果未能夠得到回應,可以向工會代表投訴。 若果工會未能協助或自己不屬於工會,可以向人權委員會或僱用標準署求助。
家庭醫生可以安排心理輔導和支持,幫助減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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