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至第六週,超聲波素描已經可以檢測到胎兒的心跳,到第八至九週,心跳變得非常明顯,速度通常在每分鐘 140 至 170 之間。 隨著胎兒的成長,心臟的泵血功能漸趨成熟。
肺部須然亦同步發育,但所有氣囊和血管都維持在緊縮靜止狀態,直至離開母體之後才會開始呼吸。
胎兒所有的養份和氧氣都是經由母體供應,經胎盤和臍帶將血液和養份輸送進入嬰兒體内,再經臍帶將廢物排出。 嬰兒出生之後開始呼吸,肺部充氣膨脹。 臍帶截斷之後,血液循環轉變成爲經過肺部吸取氧氣和呼出碳酸氣;與及經腸臟吸收養份。
少數的嬰兒心臟可能有先天的缺陷,基於遺傳基因,或在懷孕期間受到疾病或藥物的損害。
大部份成年人的心臟血管疾病,都是因爲血管呈現粥狀硬化,脂肪沉積逐漸做成阻塞,以致心臟肌肉未能獲得足夠的氧氣和養份供應,受到損害。 飲食過度、缺乏運動、過於肥胖、吸煙、患有糖尿病、心理壓力都是導致心臟血管疾病的成因。
一些年輕人須然沒有心臟血管疾病,但因爲濫用藥物,包括酒精、亢奮和刺激心跳加速的藥物、過量的咖啡因、麻黃類的草藥、或受到電殛、心臟跳動韻律過速或不協調,甚至停頓,都可能導致休克和猝死。
自從1988
年開始,本省已經進行過 200 多宗心臟移植手術。 隨著經驗的累積、科技的進步、與及引進抗排斥的藥物、心臟移植已經成爲治療嚴重和末期心臟病的有效方法。
心臟移植最大的限制是輪候的人多,適合捐贈的心臟短缺。 如果捐贈者年歲超過 50, 可能已經患有心臟血管疾病,移植之後的存活率可能並不理想;但在捐贈前可以先做心臟功能測試和血管造影檢查。
捐贈者的心臟必須在死亡之後4 個小時之内進行移植,否則難以確保捐贈的器官健康和完整。 若果捐贈者在死亡前曾經接受過急救程序,注射過刺激心臟的藥物,亦可能影響心臟肌肉的運作。
提取心臟的醫護人員必須妥善處理和儘量減少心臟的損害。
即使引進抗排斥藥物,捐贈的心臟仍然需要配合接受心臟移植的病人血型。
AB 血型的病人;可以接受不同血型的人士捐贈心臟;但 O 型血的病人,則必須採用來自O
型血捐贈者的心臟。 亞洲人大部份屬於O血型,需要移植者多,但願意捐贈的人相對不足。
捐贈的心臟亦必須配合病人的體形和重量,不能過大或過小。
接受心臟移植的輪候次序通常取決於病人的病況;例如因爲心臟衰竭需要維生系統和藥物支援的病人,會優先考慮進行移植。
病情穩定的病人則需要輪後較久,但在病情未惡化前移植,成功和生存率都比較高。
正常的心臟運作,左心房負責將吸收氧氣之後的血液和養份運送至身體各個部位,滋養細胞組織,並且將廢物移除。
右心房收集流通過各個器官的血液,再將血液泵入肺部,吸取氧氣和將廢氣排出。 當心臟肌肉過度受損,泵血功能遲滯,血液不能前進,就會凝聚在肺部和週邊組織,出現因爲肺積水而氣促,和手腳腫脹的症狀。
病情比較穩定的病人,轉介至心臟移植中心之後就會接受詳細的檢驗和心臟功能測試,包括在運動期間的最高氧氣消耗量,左右心房的泵血功能,與及驗血測試心臟衰竭的指標。 醫院内病況嚴重的病人;則經由移植醫療組做臨床的評估。 如果病人的心臟功能衰竭達到末期,藥物治療無效,並沒有其他能夠改善心臟功能的手術或醫療程序;病人並沒有患上其他危害生命的嚴重病症,例如癌病、肝腎衰竭或精神病;願意接受手術的風險和跟進的康復治療;移植組就會將病人列入輪候名單,等待有適當捐贈的器官供應時進行手術。
在輪候期間,病人最容易感受到壓力,因此移植組的成員包括醫生、護士、聯絡和統籌的負責人,心理輔導師、社工、營養師和靈修人員,為病人和家屬提供輔助和資訊。
心臟移植一年之後的平均生存率達到85%, 須然要終生服用抗排斥藥物,但大部份病人的生活質素都顯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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