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4日星期六

藥物管制

2008/09/29
由明年一月開始,省衛生廳容許註冊藥劑師自行決定,為病人重配經常服用的藥物,調整藥物的劑量,或選用效能相近的藥物取代;在一年内可以不需要醫生的處方。 藥劑師可以從互聯網中查閱到病人過去服用的藥物紀錄,劑量和配藥的日期。 以往如果病人要求重配藥物,藥劑師通常會聯絡病人的醫生,如果醫生允許,就可以通知病人取藥,大部份程序都是經過電話或電傳聯繫。 如果醫生認爲病人在配藥前需要複檢,肯定病情沒有變化,或病人要求重配抗生素或止痛藥物,都會通知病人先到診所複診。 醫生和藥劑師互相合作,藥劑師會小心檢視處方,糾正一些手寫或人爲錯誤,與及不適當的劑量;確保病人可以安全服藥。
醫藥分家的意義,是讓醫生集中在診斷和治療方面,處方時可以選用最適當的藥物,而不會因爲配藥所得的利潤,影響到處方的決定。 藥劑師對於藥物的專業知識,可以為病人詳細解釋藥物的用途,副作用和正確的服用方法,與及避免藥物發生衝突。 省政府為了節省高昂的藥物開支,推行使用非專利藥物取代原廠藥物,如果病人要求繼續服用原廠藥物,則需要付上差額。 藥劑師經營藥劑生意,選擇買入非專利藥物時,可能以病人需要支付的價錢作爲決定的因素,藥物的品質可能有所改變。 如果病人以往服藥情況穩定,醫生多數不會贊同改變藥物的品質。
一間藥廠要研究一種新的藥物,必需要創設一個研究發展部門,經費成本不菲。 研究成功之後,本來有 20 年的專利權,別家藥廠不能仿製;但專利期是由臨床試驗前開始計算,所以到藥物正式推出時只剩下 7 至 12 年專利時間。 專利期過去後,其他藥廠可以任意仿製。 科技進步,可以憑藉先進的分析方法,找出藥物的有效化學成份;設計製造和生産藥物的程式;但卻可以省卻研究,測試效能和安全性,與及推廣等高昂費用。 而且更加可以利用原廠過去推廣的努力,與及現有需要經常服用這種藥物的病人,轉爲服用較廉價的仿製產品。 非專利藥物的推廣對象是藥房負責採購的經理人。
北美洲的法例,非專利藥物必需包含有同樣的有效成份。 劑量,安全性,效能,應用的症狀和服用的方法都要和原廠藥物相近。 美國食物藥物管理局的標準,藥物的效能只需要介乎原來藥物的 80% 至 125% 之間,就可以通過合格。 如果一間藥房購入不同藥廠生産的品種,效能可以從低至 80% 轉變到最高 125% 的程度,相差 45%。 幸而大部分的偏差都只是在 4% 之間。
因爲許多研製出來的藥物都未必暢銷,而且即使暢銷亦只有 7 至 12 年的專利期,所以藥廠必須在這段時間内取得回報,亦因此新的藥物大多數價錢高企,直至非專利藥物出產後才會調低價格;但我們仍然要依靠這些藥廠研製新的藥物。
省政府賦予藥劑師重配藥物的權利,宣稱可以藉此減輕醫生的工作量,舒緩醫生短缺的問題。 省政府在 85 年期間曾經拒絕為新醫生發牌,限制醫生的人數,至今仍然訂有每天看 50 個普通症的上限。 醫生診症超過 50 人之後,收費就會被大幅度削減。 在過去兩年,醫生增長的速度比例超過本省人口的增長率,而且預期會有更多的醫生畢業。 安大略省亦已經取消對醫生每天診症人數的限制。
省政府亦鼓勵醫生為一些患有長期病症的病人做例行檢查,例如糖尿病患者要定期檢查體重,血壓,血脂肪,血糖,糖化血紅素,尿蛋白,腎功能,視力,與及週邊神經的運作: 例如手腳的觸摸感覺,與及檢視病人在家檢查血糖的紀錄,是否偏高或過低,有沒有低血糖症,與及檢討運動和飲食的習慣,才可以調整藥物的劑量。 血壓高的病人當然亦要定期檢查血壓,察看是否控制恰當,服食藥物有否導致副作用,例如利尿藥會導致鉀質流失。 即使長期服食降血壓藥物,如果食鹽太多,血壓亦會驟升。 所以患有長期病症的病人,應該每三個月接受一次身體檢查,調節和重配藥物。 治療長期病症,最大的障礙是病人不肯按時服藥。 藥劑師如果要為病人調整或重覆配方藥物,就必須為病人安排作同樣的檢查和評估。 許多時候病人會派家屬到藥房配藥,因此缺乏與病人的接觸。 調整藥物不能欠缺第一手資料,最好能夠先與醫生聯絡,酌量方便病人配藥,但必須以安全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