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1日星期一

預設護理計劃 Advance Care Planning

2013/02/04

從事護理工作的醫療人員,經常都要處理因病情突然惡化而死亡的個案。 除卻醫療救護的情序以外,更要考慮病人親屬對病情的理解,和對病人突然死亡的接受程度。 有宗教背景的醫院,可以請神職人員和社工參與提供輔導,希望能夠安撫哀慟。中國人都盼望在親人臨終時能夠相見最後一面,醫院亦會儘量配合。

如果病人是經過搶救無效而死亡,救治情序都有詳盡的記錄,如果有疑問,就會建議解剖化驗,進一步確定死因。 因爲長期病症惡化而死亡的個案,如果記錄明確,主診醫生可以為病人親屬詳細解釋。

年長和患有長期重病的人士,在還能夠自我選擇的時候,應要和親屬及醫生商討,預作準備,包括訂立下遺囑、考慮病情突然惡化時是否需要進行心肺復甦急救,與及使用機器和藥物維持生命。 委託一位可靠的親友在病人神智不清時代替作出醫療決定,資料可以記載在遺囑、授權書、或請醫生作出記錄。 許多親屬都會感覺到要同意不進行急救是非常困難的決定,但如果能夠進一步瞭解,讓沒有機會康復的病人接受止痛和護理,平靜地離去,比借助插氣管喉,使用機器和藥物來拖延死亡的時間,導致更多的痛苦,自然死亡是更加仁慈的決定。

當罹患重病的病人頻臨死亡的時候,如果沒有預設的安排,驟然與親屬商討生命終結時的步署,往往會出現無所適從的情景,甚至招致誤解和衝突。 醫院通常會安排一個家庭會議,清楚解釋病人的病況與及作出建議。 每個人都有權利接受或拒絕治療,如果能夠預作決定,醫護人員就能夠有所依據。 最主要的決定是在心臟和呼吸停頓時是否需要進行急救,按壓胸部、輔助呼吸、電擊和藥物治療,但成功的機會仍然決定於病人的病況。

醫療和急救指引,可以分爲4 個級別,第一級是住在家中或院内患有末期病症,例如癌症、因中風癱瘓不能吞嚥,頻臨死亡的病人。 如果病人和家屬同意,可以繼續支援性的治療,身體護理、止痛、退熱和補充水份,但不用轉送至急症部門或進行急救。 第二個級別是患有末期病症,但尚未接近死亡的病人,可以提供氧氣和其他藥物治療,但不需要轉送至急症部門或進行急救。 第三個級別是全面的診治和醫療,包括需要做的醫療程序、藥物和手術,但不需要進行心肺復甦的急救,適用於彌患重病,例如器官衰竭,但尚未至末期的病人。 第四個級別的全面的醫療和急救,即使簽署了同意書,仍然可以依據個別情況而修改。 例如第一至二級的病人,如果摔倒骨折,而醫生評估認爲有需要,可以轉送至醫院進行接駁手術。

即使有完善的預設安排,但當親人突然離世,喪親之痛仍然難以承受。感覺到強烈的哀傷和情緒波動是自然的反應,而維持多久則因人和環境而異。哭泣和感覺悲痛並不表示性情荏弱,反而要勉強壓抑情緒,日後對心理的損害會更大。 哀悼可以幫助親友重新衡量與離世親人的親情維繫,讓時間幫助逐漸淡化哀傷,才能夠再提起勁面對未來。 大部份人在生離死別之後都會經歷幾個心理階段。 剛接收到噩耗時,會認爲難以置信,接著的一段時間内,感覺麻木和迷失在現實處境。 當麻木的感覺過去後,悲慟浮現,甚至會引發生理症狀,例如氣結喉塞、長嗟短嘆、非常困倦卻不能入睡。 情緒可能大幅波動,而且充滿歉咎的心情,感覺犯錯和沒有為死者盡心盡力。 若果情緒失控,可能影響到生活和工作。 哀悼期是痛苦的時刻,但卻是正常和必需要經過的歷程,可能維持多年或終生,但時間是最佳的治療。 大部份人終於都能夠接受失去的已經無法挽回,必需重新振作面對日常的生活和工作需要。 失去親人的悲慟不會完全消逝,但卻可以和親友分擔,互相扶持和促進彼此的瞭解和關係,一起合作繼承死者的意願。 經歷過失去親人的哀傷,更加能夠瞭解生命的意義,與及珍惜尚存在世上的親人。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