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0
(一) 捐赠器官简介
捐赠器官,可以在生前捐赠,例如捐出一个肾脏或部分肝脏,亦可以在死亡时捐赠。
死亡后能够捐赠的器官组织更多;只要捐赠的器官部位没有因为患病或创伤而受到损毁。 一个捐赠者可以拯救多达 8 个人生命。 可以捐赠的器官包括心、肝、胰脏、肺、肾和小肠。
器官组织包括眼角膜、皮肤、心瓣、骨骼、血管、软组织例如韧带和软骨。 捐赠者可以选择捐赠部分或全部器官;捐赠的用途包括移植、科学研究或教学。 愿意捐赠器官不等于放弃生命,所有治疗和急救程序都会按需要继续进行,直至生命完结。
大部分宗教都赞成和鼓励捐赠器官。
数据显示能够在死亡时捐出器官的案例并不多,本省只有 1% 病人在死亡时身体状况适合捐赠器官。
患有严重感染症状或因癌病扩散而死亡的病人,多数不适合捐赠。 捐赠者通常都是因为复原无望,只能够倚赖维生系统暂时维持呼吸和脉搏的病人,例如脑部严重创伤,脑部或脑干死亡的病人。
生存时候的捐赠,通常都来自近亲,法例并不容许售买器官。 骨髓和血液是较容易捐赠的器官组织,抽取后身体会自动复原。 捐赠器官并没有严格的年龄限制,要衡量捐赠者的健康状况。
(二) 移植肾脏的程序
本省 6 月份的数据,有 651 人在轮候器官移植。 上半年有 222 宗移植手术。 加拿大移植的优先次序,不会考虑接收者的财富或名位。
排列的次序先要审查器官种类和血型是否配合。 病人在轮候名单上已经等候多久。 捐赠者和接收者的地域距离,因为器官取出后要尽快进行移植。 病人的整体健康状况,是否能够承受手术,和移植后的治疗程序。
病人症状的严重程度,是否迫切需要移植器官才能活命。 移植手术需要团队配合,例如需要肾脏移植的病人,通常是经过肾脏专科医生评估,认为肾脏衰竭程度需要移植肾脏才能够取代透析治疗;再转介给肾脏移植的治疗组织。
病人要经过详细的病历审查和健康评估。 治疗小组包括肾科医生、移植手术医生、小组统筹员、社工、营养师、和心理辅导医生,提供详尽的资料和辅导,让病人明白移植是否治疗的最佳选择,帮助病人作出明智的决定。
接受手术后,病人通常需要住院 5 至 7 天,观察是否有发炎、出血、和排斥等并发症状。
病人要长期服用抗排斥的药物与及预防细菌和病毒侵袭的药物,药物大部分都经由移植计划免费提供。 移植治疗组织每年都为数千位病人提供定期跟进和评估移植器官的功能。
(三) 心脏移植手术
肾脏移植的成功率一年后仍然达到 90 至 95%,活人捐赠的肾,功能平均可以维持
15 至 20 年,死后捐赠的肾约 10 至 15 年。 心脏移植手术比肾脏繁复,成功与否是以移植后的生存时间衡量。 换心一年后,85 至 90% 的病人仍然生存,之后每年的死亡率约 4%。 3 年的存活率约 75%。 55 岁以下接受换心手术的病人,10 年后的存活率较年长的人高。
心脏移植手术是将衰竭的心脏和起搏器等装置移除,植入一个健康的心脏。
心脏衰竭通常是因为心脏肌肉变得衰弱,再不能够将血液输送到身体各个部位。 心脏衰竭的原因可能是基于冠状动脉栓塞,心肌缺血受损、长期失控的高血压、心瓣阻塞或逆流、遗传或原发性心脏病、细菌或病毒感染、酒精或药物影响。
当病人接受过适当的药物治疗、通血管或搭桥手术、更换心瓣、置入起搏器或电击器等设置,仍然未能改善心脏的泵血功能,就要考虑换心手术。
病人转介心脏移植计划后,要经过详细的评估,确定心脏衰竭的严重程度,整体健康状况,例如其他器官的运作,是否患有癌病或其他疾病,心理状况,家居和日常生活的适应能力。
如果适合心脏移植就会列入轮候名单,等待适当的捐赠者死亡时捐出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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